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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代理增值稅——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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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 牌: 高通商務 
規(guī) 格: 資質辦理代理記賬公司注冊變更注銷 
單 價: 面議 
起 訂: 1  
供貨總量:
發(fā)貨期限: 自買家付款之日起 3 天內發(fā)貨
所在地: 云南 昆明市
有效期至: 2031-07-24
更新日期: 2014-02-18 16:11
瀏覽次數: 3
詢價
公司基本資料信息
 
 
 
【代理代理增值稅——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詳細說明
一)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標準為: 
1、從事貨物生產或提供應稅勞務的納稅人,銷售應稅貨物或應稅勞務的年銷售額在50萬以上; 
2、從事貨物批發(fā)或零售的納稅人,年銷售額在80萬以上。 
3、具備固定的經營場地,健全的財務會計核算制度,能準確核算銷項稅額、進項稅額。 
(二) 企業(yè)符合上述條件,且須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可到其專管員處領取《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認定申請表》一式五份,用碳素筆或水筆填寫后,連同以下資料報送其專管員處,以供審查: 
1、營業(yè)執(zhí)照、國地稅務登記證、代碼證、開戶許可證、工商登記表、租房合同(房產證)、驗資報告、公司章程、財務制度、發(fā)票管理辦法等文件的復印件; 
2、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會計身份證、會計證復印件,出納身份證復印件; 
4、注冊資金原始憑證復印件; 
5、購銷合同復印件; 
6、購保險柜、驗發(fā)票(客戶名稱需為公司名稱或股東名稱); 
7、股東、會計、出納人員照片:大一寸、彩色、各4張 
8、書面認定申請 
(三)上述資料經專管員調查審核后,由專管員將資料及調查報告一并報稅政管理科進一步審查。稅政管理科審核同意后在認定申請表上簽注意見,報分管局長審批轉征管法規(guī)科辦理認定手續(xù)。
聯系人:伍經理          聯系手機:15808709532 
辦 公 電 話:0871-65158713             工作QQ: 470104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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