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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白領微博曬“翹班出游照”被解雇

放大字體  縮小字體 發(fā)布日期:2014-04-30 13:07  瀏覽次數:33
  不經意在微博上曬旅游照片,竟被單位認定為曠工依據,一份已做了十年之久的工作就此丟了。女白領陳小姐不服氣,訴至法院索賠16萬余元的賠償金。
  昨天,黃浦區(qū)法院與區(qū)人社局聯合發(fā)布2013年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與審判白皮書,數據顯示,陳小姐的遭遇并不是個案。隨著科技的發(fā)展和網絡應用的普及,越來越多的勞動爭議案件中出現了微博、微信等電子證據,這些證據往往成為勞動者與單位爭議的焦點以及案件事實認定的重要依據。
  曬“翹班”出游照被開除
  白領陳小姐怎么也不會想到,自己在微博上隨手發(fā)布的旅游照片和博客上寫的游記,竟被單位一一截圖公證,并作為證明陳小姐曠工的重要證據提交法庭。而正是因為“翹班”出游,讓陳小姐丟掉了這份已經做了10年之久的工作。
  2012年6月,陳小姐收到公司的解除聘用關系通知,稱其從1月份開始累計曠工天數超過8天,按照公司規(guī)定決定即刻解除聘用關系。陳小姐頗為不滿,她認為自己每次請假均有申請,并沒有曠工,公司的行為系違法解約,應當支付違法解約賠償金。于是,她將公司告上法庭,索賠16萬余元的賠償金。
  庭審中,雙方爭論的焦點在于陳小姐到底有沒有曠工。公司為證明陳小姐曠工的事實,一連出示了包括電子郵件、電話記錄、微博、博客、電腦文檔公證書和護照等證據。公司指出,在近1年中,陳小姐未經申請擅自外出旅游曠工達27.5天,從陳小姐微博上的照片,可以看出其旅游的日期和地點,并且出游期間公司的電腦和電話上均無任何記錄。公司還出示了陳小姐的年休假記錄表,印證其缺勤天數。而陳小姐對公司拿出的這些證據并不認同,堅稱微博和博客不是她本人所寫的,并對年休假記錄表的證明力提出質疑。
  最終,法院經過審理,認定陳小姐多次利用工作時間國內游、出境游,有意隱瞞實際休假天數,半年中累計12天缺勤,未經申請和登記,公司解聘行為合法。
  微信記錄成關鍵證據
  在陳小姐與公司的糾紛中,微博上的照片讓她丟了工作。而在李小姐與公司的勞動爭議案件中,一組微信上的聊天記錄,則被她用來證明她與公司之間勞動關系成立。
  李小姐是一名設計師,從2012年年底開始,她為一家設計公司在深圳等地的項目開展工作,而讓李小姐感到困惑的是,自己雖然為公司工作,但公司卻遲遲不愿和她簽訂勞動合同,也沒給她繳納社會保險。
  在多次與公司協(xié)商未果后,李小姐提出辭職,并將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公司賠償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差額。對此,公司認為李小姐并不是公司員工,雙方沒有勞動關系,李小姐是在為案外人工作。
  庭審中,為證明自己的確屬于這家設計公司的員工,李小姐一連提交了20余組證據,包括公司的通行證、銀行轉賬明細等。而為了證明自己日常是接受公司實際管理人馬某的管理,她還向法庭提交了自己與馬某的微信聊天記錄,涉及日常費用報銷事項等內容。雖然李小姐為微信記錄進行了公證,并證實該微信號就是馬某,但公司仍提出了不同的意見,質疑微信的來源和真實性。
  最終,法庭經過審理認為,李小姐提供的一系列證據,能夠相互印證,并形成了完整的證據鏈,證實了她日常進出設計公司的工作場所,為公司工作,公司向其支付勞動報酬、公司對她進行管理等事實,因此確認李小姐與公司存在勞動關系。“當前電子證據的種類已從早期的電子郵件、手機短信逐漸擴展到微博、微信、QQ聊天記錄、電子考勤數據等各種形式。”黃浦區(qū)法院副院長金民珍介紹說,在該院近年來的審判實踐中已出現了多起涉及新類型電子證據的案件,其所要證明的內容囊括了勞動關系的建立、變更、終結及入職時間、崗位工資、辭職原因等方方面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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